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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工商查获三起违法广告案
作者: 时间:2006-04-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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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和医疗广告专项行动中,2006年4月15日至19日,襄汾县工商局连查三起无证发布户外广告案,有力的打击了违法发布广告现象。  


  当事人韩某在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和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的情况下,擅自于2006年3月1日在襄汾县龙山路西从事宾馆经营,获利500元。擅自在其经营的宾馆门外设置写有“龙山宾馆、电话5507318、住宿、停车”字样的广告牌,制作费用1000余元。韩某行为构成无证发布户外广告行为。工商局依法予以取缔;责令限期十五日内拆除违法发布的户外招牌广告;没收违法所得500元;罚款1500元。 

  当事人襄汾县城关府前街梁某于2006年3月中旬,未持《医疗广告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发布医疗广告登记,擅自在县城周边地区的墙体上发布医疗广告。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构成了擅自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工商局依法限期拆除;并处罚款1000元。 

  当事人襄汾县桥西丙勤钢材经销部业主人陈某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于2006年元月13日至今,在其门市部周围设置两块发布宣传其服务经营项目的户外广告牌,制作费用30元。当事人行为违反了《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构成无证发布户外广告行为,工商局依法责令限期十五日内拆除违法发布的户外招牌广告;罚款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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