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4A98.COM
4A酒吧|广告人与平面设计师家园
卓越网上书店
  首页 > 广告传播 > 广告法规 > 法规探讨 > 诺亚舟学习机广告被认定为典型的虚假广告
诺亚舟学习机广告被认定为典型的虚假广告
作者:俞丽虹 时间:2007-09-26 来源:新华网
字号【 】 【会员收藏

     25日,上海工商部门对近期查处的8则典型虚假广告案件进行了公示,并提醒消费者加强防范。一度频繁露面的“操盘手”股票软件、诺亚舟学习机等广告,均被列入“黑名单”。

      此次被公示的8则典型虚假广告,涉及保健食品、医疗服务、房地产、美容、电子学习产品、股票软件等诸多领域。

      其中,“操盘手”股票软件的报纸广告,毫无事实依据地宣称产品为“中国第一套智能证券决策系统”,以及“九成股民直接购买‘操盘手’”。广告中所列举的“徐小姐”通过“操盘手”软件抓住大牛股的事例,其实也是子虚乌有。据了解,这一虚假广告已被上海工商部门多次处罚,累计罚金4万元。

      另一则频繁出现的诺亚舟学习机广告,也被上海工商部门认定为典型的虚假广告。这则电视广告中含有“门门高分上名校”“内容好,成绩当然好”等不科学的保证。此外,广告中关于“某学生使用产品后成为学习状元”的内容,其真实性无法证实,构成虚假宣传,被处罚款5万多元。

      据悉,被曝光的8则典型虚假广告,或者虚构事实,或者作出没有事实依据、科学依据的保证,最高处罚金额达到148.9万元。上海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对虚假广告加强防范,同时呼吁企业诚信经商、诚实宣传,珍惜企业和品牌形象。

 上一篇陆毅同时代言两个品牌广告违约被判赔
 下一篇中央一套避孕套商标后续,冠军“张楠”商标转让
Google
 【相关文章】  本文共有0篇评论 查看评论 | 编辑推荐 | 最近更新
 表演者的表演现场直播案
 巧克力外企中国胜诉:外包装也不能侵权
 劳动服务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开办有线电视的
 广播电视节目播放权争议案
 葛优获绿色中国年度人物的反面提名
 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案
 发送电子邮件广告引发合同索赔官司
 新闻摄影作品同样受法律保护――《百年老
 表演者与录制者订立合同案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返回上部
© 2004 - 2008 4A9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05008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