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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户外广告不再一月一审
作者: 时间:2006-01-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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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登记不再四部门联合一月一审,而是获得批文后直接到工商部门登记。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公布的《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户外广告登记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明确,户外广告登记恢复后,可随时申请。

  此前,深圳户外广告采用工商、国土规划、公安交警、城管四个部门联合审批的方式,而且是每月一审。该制度与去年实施的《行政许可法》冲突,因此暂停。这次发布的《办法》就是重新规范相关审批办法的文件,但恢复户外广告登记还要等待相关实施细则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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