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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制定八个地段户外广告规划
作者: 时间:2006-01-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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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制定八个中心地段户外广告规划


  广告牌要“先规划后拍卖”

  记者昨天了解到,在广州户外商业广告拍卖中,所有广告牌都遵循“先规划后拍卖”的原则,至今为止,广州市规划部门已经分别为环市路、流花地区、沿江路、江南大道、广州大道、中山路、机场路(解放北—旧白云机场)、天河路八个中心地段制定了详细的广告规划。

  东风路:广告牌到期后即全禁 塑“长安街”庄严形象

  从去年开始,广州市陆续对户外商业广告开展整治,并临时“冻结”了72条主要街道的户外广告审批。除此以外,为塑造广州“长安街”———东风路的庄严形象,待东风路广告牌到期后,将全线实行禁户外商业广告制度。

  珠江两岸:沿江路不宜搭广告 跨江六桥禁设广告

  珠江岸线处于广州市的心脏地带,夜观珠江,制作精美的户外广告不仅是广州作为国际大都市的重要标志,也是珠江两岸晚间的绝美景观。但是,一些粗陋的户外广告,也制造出不少“视觉垃圾”。

  广州将遵照“两线并进,六点贯通”的整改策略,对珠江南北两岸的沿江路和滨江路,各自沿着有自己特色的道路协调发展;对六座各具风格的跨江大桥,则联系在—起加以考虑。

  规划部门因此对不同地区,进行区分定义:

  北岸的沿江路上,大量的文物保护单位和标志性建筑物不宜搭建户外广告;南岸滨江路住宅用房大多低矮,欢迎用质量高的户外广告装饰;部分地区禁止户外广告,例如珠江岸线堤岸栏杆、绿化带、街道公共设施、人行天桥和人行道,沙面保护区、东湖公园、二沙岛沿岸,横跨珠江两岸的人民大桥、解放大桥、海珠桥、江湾大桥、海印大桥、广州大桥等桥梁;珠江两岸的广告尤其重视白天与夜晚视觉效果的协调,为确保夜晚视觉较好,形式上尽量使用霓虹灯。

  环市东:三类地区由严至宽 定位品牌形象广告

  环市东路以高层次商业文化氛围闻名,规划部门考虑到,环市东路集标志性建筑区、政府事务区、高层商务区、商住区、商业区为一体,将户外广告定位为:烘托城市商业环境气氛、点缀城市建筑风格的“品牌形象广告”。

  据了解,整条环市东路被分成三类地区进行规划,广告设置限制由严至宽。禁止设置地区有两处:政府事务区,约从大北立交至小北立交段;标志性建筑区,包括市政大厦到世贸中心段。严控设置区三处,高层商务区,东濠涌立交周围;高层商务区,电子大厦至区庄立交段;商住区,东都大世界到天河立交一带。其余为适量设置区。

  中山路:骑楼商铺统一风格 人民公园禁设广告

  中山路历史悠久,集商业、文化、政治、医疗、娱乐、文化遗产、休闲住宅小区于一体,是广州城南北交汇的中轴线。由于历史变迁,这条商业大道形成了不同功能区,广告规划也各自不同。

  解放路至德政路段的繁华商业区,从北京路至仓边路段,既有传统的骑楼商铺,又有现代商铺,商业气氛浓厚,是适宜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越秀中至较场西的次繁华商业区,传统的骑楼底商铺占多数,户外广告应全面整改,规范规格,体现整体风格。

  连新路至吉祥路段的人民公园市民休闲区,绿化措施完善,环境优美,禁止设置广告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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