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明晰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的目标与功能定位,增强其核心竞争力和品牌效应,促进海交会健康、有序、持续地发展,现就海交会总体方案、市场化运营、VI视觉识别系统设计、常年宣传推广和媒体运用等四项内容向社会公开征集策划方案。本次征集活动设策划综合奖和单项奖,获奖者可获得奖金和荣誉证书,并有机会与海交会进一步合作。有意参与的单位或个人请于8月25日—9月4日到海交会组委会办公室(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798号金安大厦七层,联系人:庄先生,电话:83213015、83213016)报名,详情请登陆海交会网站(www.staf.cn)查询。
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组委会办公室
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策划方案
征集办法
为更加准确、明晰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以下简称“海交会”)的目标与功能定位,引进先进的展会运营模式和市场化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办会水平,提升“海交会”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特此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九届“海交会”的策划方案。 一、征集目的 (一)准确、清晰“海交会”的目标与功能定位,使“海交会”的整体运作有的放矢,收到提纲挈领之效,并逐步形成为“海交会”的核心竞争力; (二)引进先进的市场化运营模式、运行机制,充分挖掘“海交会”的市场资源,提高“海交会”的市场化运作水平,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广泛参与”的办会机制,使“海交会”健康、有序、持续地发展壮大; (三)规范“海交会”整体形象吸纳优秀的“海交会”宣传推介计划,逐步提升“海交会”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征集项目及内容 (一)“海交会” 总体方案(含:目标定位、功能设置、活动设计、展览规划、客商邀请等); (二)“海交会”市场化运营方案(含:展览及各项活动、商业资源开发与利用等可实施市场化运营的项目策划及其运营模式、实施途径、资金投入、人力支持等); (三)“海交会”VI视觉识别系统设计方案(含“海交会”基本要素、第九届“海交会”应用要素); (四)“海交会”常年宣传推广计划和媒体运用计划方案(有别于行政主导的宣传推介方案)。 三、应征对象及资质 (一)单位 1、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具有专业策划会议展览资质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专业策划、设计的人才队伍,具有承接大型展览会总体策划、设计三年以上的经历和经验,并有良好的业绩(请提供获奖的策划和设计的证明); 3、无违法经营情况,并已通过工商部门2006年度年检。 (二)个人 1、工作五年以上,具有承接大型展览会总体策划、设计的经历和经验,并有良好的业绩(请提供获奖的策划和设计的证明); 2、从事会议、展览策划工作三年以上; 3、能提供以往成功的策划方案。 四、应征文案要求 (一)文案格式 1、A4纸页面,标题一律用黑体,大标题用3号字体,小标题用4号字体,应征文案内容为仿宋体,字号为4号; 2、应征文案应注明应征的具体项目名称; 3、应征文案用激光或喷墨机打印件,一式四份; 4、应征文案用信封密封。其中: 应征的单位需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应征的个人需签名并留应征人右手食指印模。 (二)内容要求: 1、要紧扣“两岸交流、经贸会展”的基本内容,围绕“创意突出”、“操作性强”的原则策划、设计; 2、要按照国家、海峡西岸经济区、省会城市(福州)的经济发展规划和会展行业的发展规划,准确把握中央和地方区域经济发展趋势,体现现阶段福建省和福州市经贸工作的重点; 3、在总结历届“海交会”成功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展会的先进办展模式和经验,推陈出新,挖掘和提练“海交会”的特色和内涵; 4、应征文案需包含: (1)详实的内容、可操作的实施方式及步骤等; (2)“海交会”VI视觉识别系统设计除应有的文案外,还需附上创意的文字和效果图加以说明; 注:应征人可以对前款所定的四项内容综合应征,也可以对其中的一项应征或对每一项中的子项目进行单行单独策划;应征人应征每个项目(含子项目),均以提交一个方案为有效。 五、征集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8月25日—9月4日 2、报名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798号金安大厦七层“海交会”组委会办公室。 3、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应征的单位: a、填写完整的《第九届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策划方案应征报名表》(登陆“海交会”网站下载); b、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c、当年企业年检资料; d、企业介绍; e、以往成功的策划案例和获奖证明。 (2)应征的个人: a、填写完整的《第九届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策划方案应征报名表》(登陆“海交会”网站下载); b、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以往成功的策划案例和获奖证明。 以上资料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携带或传真或邮寄的方式送达“海交会”组委会办公室。 (二)资格预审 “海交会”组委会将根据本次征集活动对应征人的资质要求,对应征人的应征资格进行预审,剔除不符合要求的应征人。 注:应征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原件,将在资格预审程序完成后,由组委会寄还。 (三)征集活动说明会 8月30日15:30,在“海交会”组委会办公室召开“海交会”策划方案征集活动说明会。 (四)征集截止时间 征集截止时间为10月8日17:30。组委会收到应征文案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在截止时间前,允许应征人对已提交的应征文案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内容作为应征文案内容的组成部分。 注:以邮寄方式寄送应征文案的,需在邮寄品上注明:第九届“海交会”策划方案字样。 (五)评审 1、评审委员会的成立:由“海交会”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委会领导和有关人员对应征文案进行评审。 2、与应征单位或个人有直接利害关系或有任何亲属关系的人员必须回避,须回避未回避者一经查出,其票无效。 3、评审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4、评审时间:10月9—13日。 (六)评审公告 1、应征文案按具体项目组织评审,择优选用。 2、评审结束,组委会向应征人发出获奖通知,并同时将获奖结果在“海交会”网站公告。 六、奖项设置及奖励 (一)奖项设置 1、“海交会”方案策划综合奖(按前述四个征集项目内容每项设一综合奖,可兼中); 2、“海交会”方案策划单项奖(未入围综合奖的应征文案中,具创意突出、操作性强的子项目可评为单项奖) (二)奖励 1、获“海交会”方案策划综合奖者,由组委会一次性给予人民币3万元奖励,并发给荣誉证书; 2、获“海交会”方案策划单项奖者,由组委会一次性给予人民币3千元奖励,并发给荣誉证书。 (三)评奖标准 1、创意突出。策划方案有创意,能有效开发和用好用足海交会资源,有利推动“海交会”在规模、层次、影响和成效方面再上新台阶; 2、操作性强。策划方案符合“海交会”的发展方向并切实可行,能兼顾政府行为的严肃性和市场行为的灵活性,促进海交会运作模式与国内外大型展会的规范化标准相接轨; 3、效益明显。能通过有效的市场运作手段以及具体活动和创意项目实施,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投入产出能自求平衡或有盈余的优先考虑。 4、要素完整,表述清晰。每项(含子项目)策划内容都有相对独立且完整的策划方案,包括项目名称、标的、运作方式、资金来源、效益评估、合作条款及其他需由组委会提供的支持条件等,可制作效果图或多媒体演示加以说明。 (四)评奖办法 评奖采用评分制,由评审委员会根据上述原则,研究确定细化、量化的评分标准,由评委对符合本办法规定要求的应征方案进行评分,每一项目或子项目得分最高者将获奖。 七、特别约定事项 1、凡在此次征集活动前,组委会已通过征集采用或已实施的案例,均不能列入此次评奖范围。组委会将在网站上公布这些案例,以备查询。 2、应征文案一旦获奖,文案的著作权即自动转归组委会所有; 3、组委会将对获奖的单位进行综合评估,充分考虑其创意能力、执行能力以及综合实力、市场资源等因素,确定一家或若干家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作为组委会指定的“海交会”方案实施和延续策划合作机构。 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组委会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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